傅君榆有些不耐烦,眉头微微皱起,他对陌生人一向没有耐心,刚刚搭理洛炀两个字已经算是例外了。傅君榆失了耐心,抬脚准备离开。

        洛炀下意识抓住了傅君榆的衣角,在傅君榆反应过来之前迅速道:“我一天没吃东西了,附近也不知道有没有吃的,我对这边也不熟,先生你能带我去吃点东西吗?”不愧是搞创作的,思维跳跃,草稿都不用打,张口就来。

        洛炀停顿了一下,眨了眨眼睛,眼眸添了几分水润,声音也低了几分:“可以吗?”

        傅君榆垂眸,抓着他衣角的手指修长,在月光下透出润泽莹白,是一只好看的手。

        傅君榆余光突然注意到洛炀口袋里露出一角的东西,他辨认了一会儿,认出这是个早已被市场淘汰的按键机。这部手机明显使用了很多年,边角都是磨损的痕迹,透过这部手机似乎可以窥到手机主人的贫穷与落魄。

        傅君榆抬眸,注视着洛炀的眼睛,一双很澄澈的眼睛,在黑暗里亮得出奇。

        白日里他尘封许久的一段记忆被洛炀撞出来后怎么也关不住了,月光模糊了洛炀的五官,只能看清这双眼。就是这双眼,让他平白对洛炀多了几分耐心。

        洛炀被盯得有些紧张,表情未变,却放轻了呼吸,下意识舔了舔唇。

        这方空间仿佛被按了静音键,不知过了多久,洛炀才听见傅君榆轻笑一声:“可以。”

        事实证明,只要脸皮厚,只要敢,一些皆有可能。

        洛炀悄悄松了一口气,不愧是他看上的霸总,这气势,也是他喜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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