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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年前马场,她在二层阁楼,他在马场中央,一身洗得发白的长袍,自是格外显眼。即便过了这么久,沈沅依旧还记得。

        她拉着手中揪的一小块衣袂凑近,粉嫩的唇瓣张张合合,低声吐出四个字,“祝君凯旋。”

        陆浔手顿住,嗤笑,“劳烦嫂嫂还记得。”

        他以为她早就忘了,一个无足轻重的庶子,于她而言不过是花团锦簇中比蚁虫还小的尘埃。

        沈沅像是得到什么鼓励,抓着他衣角的手又近了一点,微不可查的动作,几乎不可见。

        “我一直都记得。”她声音放软,嘴角浅笑,凭着感觉却看他。若是布帛拿下,必是一双犹如皓月明辉的眼。

        这样干净又温柔的美人,有谁不想要。

        陆浔手重新放到那布帛下,“嫂嫂的眼睛太好看了,这般好看的美好就适合挖出来珍藏安放才是。”

        于是,他满意地看到,那弯起的唇线一点一点耷拉下来,再见不到弧度,极为委屈似的,她勉强道“王爷是在说笑吧。”

        “是啊。”陆浔指尖点她的眼皮,“这双眼没了嫂嫂怕也不会这么好看了,不如放在嫂嫂这儿多留几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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