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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有关‘氏’的内容就写到这里为止,接下来讲讲为啥当时的人们为啥那么热衷分家。

        其实道理很简单,原始社会改造自然能力差,人口一多,东西就不够吃了,只能委派部落里冲劲最足的年轻人合伙去别的地方闯荡。

        作为生活在物质极大丰富的现代人,肯定很难理解古人的苦衷。

        要知道,不但家禽牲畜,甚至所能见到每一种农作物,包括且不限于粮食水果蔬菜,都是经过人类上万年驯化改良后,才具备现如今的品相。

        今天的青海省还能找到一种品相相当低劣的野燕麦,不但麦穗颗粒极小,而且口感十分粗粝,亩产量只有三四十斤!

        根据科学家基因溯源,这种野燕麦正是如今遍布中国北方高产小麦的同宗祖先!

        除了生命力顽强、可与其它野草抢夺水肥及生存空间之外,这种野燕麦一无是处,然而这才是上古时代最受欢迎的农作物。

        除了抢在开春草绿之前放一把火烧掉地里的野草外加刨个浅坑掩埋种子植物,当时的人类无力给作物提供更多帮助,遑论浇灌锄草治虫施肥之类。

        多说一句,用来刨地挖坑的农具称作‘梠’,是一种铲头类似‘凹’字的方头铲,也是神农炎帝的专利发明之一。

        言归正传,虽然上古时代的作物种植水平很成问题亩产很低,好在当时的人口密度远低于现代,再加上刀耕火种的耕作方式只需操劳一时,因此当时的人类还是有能力开垦更多的耕地。

        如此一来,初步站稳脚跟人类就把目光投向远方那些地图迷雾尚未被探开的未知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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