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琳达的事情,楼终没有继续注意,有太多比琳达重要的事情存在了。
如今他真的是敦芬郡唯一的带领人了,他需要真正的去看看敦芬郡,而不是坐在高堂之上,自我臆想中世纪的美好。
楼终穿着简单轻便的衣服来到了教堂,托比穿着一身骑装在门口等着他,一见他就笑道:“你说要带我去个好地方,你要带我去哪?”
楼终看着托比,非常平静的说:“我带你去贫民窟。”
托比嫌恶的皱起鼻子,“那有什么好去的,都是一些要下地狱的懒鬼。”
楼终对托比的形容有些不满,他绝对不会把穷认为是需要下地狱的原罪,他道:“他们同样是我的子民,而且他们的数量超过了敦芬郡人口的一半。”
托比昂着头道:“那些穷鬼根本算不上人口,你要是觉得烦,把他们赶出去就行。”
楼终有些震惊,教堂的教义便是仁慈,可是托比对那些穷人的态度完全和仁慈搭不上边。
楼终看向自己身上的衣服,“我们是这个城市最上层的人,我们享受了底下所有人的供奉,我们穿着和他们不一样的衣服,可是我们生来该是平等的。”
“你知道吗?当一个地方的贫富差距越大,越是上层的人越是看不到下层的困境。”楼终认真的看着托比道。
托比皱眉道:“能有什么困境,他们自己懒,不上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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