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上阴云密掩日,似是风雨欲来时。

        英华武馆大院。

        此时的王天丰已经穿戴好了护具,一旁的是几位天津有名的公证和仲裁人以及其他的几个天津武行的馆主。

        只见此时在那几个公证和仲裁人前面的桌子之上正摆放着好几份契书。

        这当中既有给比武之人签字画押的生死状,也有给这些个公证之人画押的仲裁书。

        在这个时代这两份书却是比武之时必不可少的。

        前者是让比武者可以放开手脚,后者是让得这场比武的结果得到保障。

        毕竟这比武可不是儿戏,常有既分高下,也分生死之事。

        所以为了让比武可以顺着规矩走,这生死状也是必须得签上。

        当然这也不是说这比武必须得分了生死才能结束。

        相反若不是有意外发生,或者是双方执意要分生死,这比武可是少有真正出人命的。

        甚至一般情况下这些个仲裁人还会特意去留意这比武的动向,当一方实在不支之时,直接宣告结果,以防出了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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