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尔哈哈笑道:“别提那个弱鸡,喝两杯就不行了。”

        班纳也喜欢喝酒,喝红酒,少量,以品为主。首先,他的酒量少,其次怕喝醉了把浩克放出来。最后,也是最重要的,贝蒂也来了,以班纳的性格和修养,绝对不会丢下贝蒂自己喝个聆听大醉。

        所谓酒品,不止指怎么喝、醉后言行,还指该不该喝。不分时间、场合的喝酒,那叫酗酒!

        昨天索尔到处找人拼酒,醉后像条毛毛虫一样在沙发上蠕动。却没看到简黑着脸,一个人打车回家。酒逢知己千杯少,对于爱酒之人,谁还没个想喝个痛快的时候呢?所以,关键不在于醉,而在于索尔醉前没把简安排好。

        听斯塔克分析了几句,索尔瞪大眼睛:“我以前就这样啊。”

        斯塔克呵呵道:“以前是以前,现在是现在,以前你还是只单身狗呢!”

        索尔挠头,转而落寞又丧气道:“我改咯……”

        斯塔克用“怒气不争”的语气说道:“作为局外人,本不该多说,但!作为你的朋友,队友,我托尼.斯塔克有些话不吐不快!想想,你一千多岁,起码几百年的习惯……改?谈何容易!而且堂堂阿斯加德王储,拉轰的雷神,凭什么不是别人迁就你,而是要你改?!”

        斯塔克语重心长道:“索尔,你要明白两个道理:舔狗不得好死,以及舔狗最后一无所有。”

        “有时候,做人……做神不能那么死板对不对?一双鞋子,如果不合脚,何必强行穿上呢,磨脚不说,还把鞋子撑坏了。所以,你得换个思路,比如换双鞋子,把鞋子交给其他合脚的人。这对脚和鞋子来说,是一种解脱。”斯塔克循循善诱,宛如墨菲斯托附体,尽显魔鬼风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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