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遇迟是英语系的,吃喝玩乐小四年,家里准备等他一实习就喊回去继承亿万身家,结果他不知发的什么羊癫疯,突然看上丁恪了,死活嚷着让闵姜西从中牵线搭桥,刚开始闵姜西还不信,更何况丁恪那时有女朋友,直到陆遇迟这种人都选择考研,惊掉了一众人的下巴。

        不过也怪陆遇迟运气不好,他想留校再混两年,跟丁恪亲近亲近,可他前脚刚决定,后脚丁恪就出去创业了,闵姜西和程双都说陆遇迟肯定就算了,结果丫还真有刚,不仅考了研,还拿了教师资格证,毕业后更是过五关斩六将的挤进了深城先行。

        陆遇迟对丁恪的心算得上感天动地,但唯独感动不了丁恪,毕竟丁恪只知道有这号人,现实中却基本没有交流。

        闵姜西好劝歹劝,陆遇迟这才打消了去商场买衣服做发型的冲动,晚上下班两人如约来到餐厅,店员带着他们来到包间门口,房门打开,丁恪已经到了。

        闻声转头,露出一张比实际年龄最少小五岁的脸,干净有余,却也算不上多帅,尤其在陆遇迟面前,女人一定当陆遇迟是鲜花,当丁恪是绿叶。

        丁恪站起身,笑着打招呼,“来了。”

        闵姜西很自然,陆遇迟却是难得的紧张,眼睛都直了,颔首道:“丁总。”

        丁恪笑说:“这又不是在公司,叫我名字就行。”

        闵姜西强忍着乐,出声道:“我喊师兄,他怎么也得喊学长吧?”

        丁恪性格好,随口说:“都行,想怎么叫怎么叫。”

        陆遇迟在心底默默地喊道:“亲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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