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了,先看书,一个人一辈子要吃的苦是有数的,不在这里就在那里。
还好,同她一样心有所属的人还有很多。
做定下一期的选刊,暮色渐合,不知不觉已经到了晚饭时候,一个人吃饭最没意思。
看着徐华摊在床上的几套纱裙,春华自己来了打扮自己的想法,不管怎么说,有钱是个很好的事情,她可以带来不少的快乐,她需要找些乐子来弥补情绪上的寂寥。
浅苏芳鸾色的修身西洋重工大摆裙,穿上修身的纨绔,配上短筒靴子,带上一把小型消音左轮枪,一个零钱包,永远不变的身份证和备用金,带上一顶千鸟格的贝蕾帽,披上斗篷,骑上徐华淘来的二手自行车,游荡在校园里。
滨海的春天来的晚,去的也疾,但这满城的花憋了整个冬天,开的就尤其的艳,即便是海棠、桃花,也有不输红梅的艳丽和热烈。
春风一过,落英缤纷。
春华不自觉的带上笑,喝一口酒,捧一卷唐诗,看一阙宣词,所有的喧嚣都得到了治愈。
“啪”
忽然的一阵闪光,只见纷飞的落英深处,身着西式燕尾服的程安之从花影深处走来,夕阳的光透过斑驳的树荫散落在他脸上,春华恍然想起原来在很久很久以前第一次去芙蓉园她就见过这个少年,当时只觉得阳光帅,没想到现在成为了朋友。
“这是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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