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

        刘易此刻,心里其实无悲无喜,面对眼前两眼惊恐的贼兵,心里没有同情悲悯,同样,心里也没有杀人的罪恶感。

        这些贼兵,在刘易的眼内,其实就如一只鸡一只猪都没有太大的分别。

        虽然佛说,蝼蚁都是生命,而众生平等。但刘易通过胡车儿,已经了解到这些贼兵,他们简直就是连畜生都不如,一生所做的恶事,已经达到了天理难容的地步。他们,烧杀抢掠,妇女就如吃饭喝汤一般的随意,可谓无恶不作。

        原本还打算,如果胡车儿率军投降的话,可以把这些人编为新汉军,但是现在看来,若刘易还让他们再留在这世上一刻,都是刘易的罪过。杀了他们,就等于让万万千千受他们迫害而死的冤魂报了仇,让无数无辜受害的百姓得到安息。

        所以,这些贼兵,就让他们全都下地狱去吧!..

        “死!”

        一个贼兵,他看到刘易断喝一声,本能的想挥起手上的兵器,但是,刘易的一刀,快如迅雷,刀光一闪,直一刀砍劈在他的脖子上。

        刀锋入肉发出卟的一声轻响,这个贼兵的头颅便突然的一下子蹦离他的脖子,跳往空中的时候,他的眼神,还带着一种惊慌的神se,而他的大嘴张开,一下一下的开合着,但是却发不出声音。

        哧……

        滚烫的鲜血,从他的脖子间喷洒了出来,如喷水一般的声响,代替了这个贼兵的惨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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