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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厮道一声好,飞跑着去了。

        杜中宵见小厮离去,无奈地对郑戬道:“相公,这里的驴肉都是商路上的驮畜倒毙的,味道其实不敢恭维。他们煮的时候多加香料,慢火炖得稀烂,入口里味道还好。这肉便宜,就是卖给百姓和附近码头的挑夫们吃的,相公何必去吃?驴肉驮畜,官府一向禁宰,哪里能够有好肉!”

        杜中宵越是这样说,郑戬越是要吃。这是营田务的产业,郑戬要看看,生意做得实在不实在。杜中宵有苦说不出,暗怪自己何必在官方产业上精打细算。

        随着商路兴盛,营田务这里的商帮极多,动用许多牲畜,每日都有倒毙的。这些倒毙牲畜,卖的时候价钱极便宜,屠户宰子之后最多十文钱一斤卖掉。杜中宵觉得有利可图,让这家官方店铺,专门买那样的肉,回来用八角、茴香之类调料煮了,还学着做成老汤,卤了卖给贫苦百姓。

        这样的肉,一人只要十文钱就可以吃个饱,所以这里的生意极好。穷苦人家要吃肉了,到这里买上十文钱的,回去就着粟米,喝上一壶酒,可以美美吃一顿。没想到招来郑戬,非要与民同乐,尝一尝这里便宜的肉。便宜无好货,这道理简单易懂,可杜中宵一劝他就觉得有猫腻,非吃不可。

        过不久,小厮端了两个盘放在桌上,对郑戬道:“客官的肉和豆腐干,慢用。”

        郑戬看着桌上满满一大盘肉,连连点头:“这是个实诚店家,一盘肉如此之多。东京城里,二十文也能买份肉来,只是份量太小,两口就吃完。”

        说完,让小厮倒了洒,对杜中宵道:“知军,我们饮一杯。”

        杜中宵谢过,与郑戬饮了一杯酒,挟两块肉吃。

        放肉在嘴里仔细嚼了,郑戬对杜中宵道:“知军,这肉的味道十足,又酥又烂,很好吃啊。”

        杜中宵道:“相公,用的料多,味道当然足了。如此做法,驴肉、马肉也难吃出差别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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