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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生,我是人类自卫联军洛克将军的手下劳伦斯…”

        “先生,我们是人类自卫联军洛克将军的手下,我是鲍勃…”

        “先生……”隐隐约约的,在远处有声音传来,金钟立刻翻身坐了起来,这才发觉自己头顶的屋顶、周围的墙壁都已经完全消失不见了,地上是在四处蠕动的拳头大小的金红色血液细胞,将他围的严严实实。

        很显然,他随意选的房屋已经被自己的血液细胞给吞了,看着地上密密麻麻的血液细胞,明显在护卫自己的安全啊。

        “怎么会睡着了?”很长时间没睡觉了,不知不觉睡过去居然不自知,他心里暗暗警醒,“太大意了。”

        但看着周围的血液细胞,这才略微松了口气,“还好,居然知道保护我的安全?难道血液细胞已经进化到这个程度了吗?”

        金钟还真不知道连自己的血液居然都已经有了智慧了。

        百米远处,站着一对身穿迷彩服的高头大汉,“人类自卫军的人?”他立刻就站了起来,伸手摸了摸脸,问道,“人类自卫联军?你们将军找我有事?”

        心里却知道应该是昨天晚上的动静将这些人吸引过来了。

        “是的,先生,我们洛克将军是新纽约自卫基地的长官,想请您到我们的基地去看一看…”当头的一个金发男子隔着老远喊道。

        金钟却摇了摇头,“没时间,要见我就让他亲自过来吧…”他话还没说完,对面二三十人就齐齐抬起了手里的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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