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上还要准备一些国际汇票,安排雷霆十字的人员保护,外汇护照各方面的准备,特别是资金方面都需要他的亲自签署,都是很麻烦的事情。

        ……

        星期四上午,不是普金斯教授的课,只好逃课,这次讲的是阿根廷立法史,大多属于记忆项目,那就不好意思了。

        约翰·克里斯朵夫老师讲课实在枯燥,照本宣科,毫无亮点,加上他也不太注重课堂纪律,所以是逃课上选。

        阿根廷属大陆法系国家,国会制定的法律和国际条约是国家最高法律。

        阿根廷有两种并存的法律体系:联邦立法和地方立法。

        主要法律渊源包括:宪法、国际条约、联邦法律、总统颁布的法令、部委和政府机构发布的决议以及省级宪法,法律和决议。

        而且说实话研究阿根廷法律还不如多研究一下苏美华英法德这几个国家的法律史,毕竟阿根廷的立法差不多就是全球垫底的水平,完全不适应国家的发展。

        司法机构由最高法院和各联邦法院组成,联邦法院由23个省级行政区法院组成,每个地方政府也有自己的行政结构、法院系统和立法机构。

        阿根廷中央集权的弱势也体现在各种地方权力上,立法权正是其中之一,科尔多瓦之所以可以挑战总统府,也是地方权力跟总统府权力的失衡,集权不够强。

        这些都是圣赫塞记在脑子里的,不必再学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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