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点……”高星程不知道他怎么就突然这样了,反倒显得自己此刻很懵。

        “不是说三点半彩排吗?”宋明远的眉毛立即就蹙了起来,像是十分责怪自己贪睡误事,“那我们是错过了吗?”

        “还没,前面的耽误了一会儿,马上就要轮到我们了。”

        宋明远这才长长舒了一口气,拧在一起的眉毛也展开了,抬起手揉了一把高星程的短发,站起来对着一旁的镜子拍打着脸颊:“怎么样?我现在帅不帅?”

        高星程顺从地点了点头,透过镜子跟男朋友对视着。

        此刻的宋明远太帅了,这种帅气已经不止是颜值上的了,还有他对待工作的认真负责,即便他刚刚还困得睁不开眼睛,也会想办法让自己清醒过来,即便今天彩排并没有什么观众,他也要把头发理顺,以最佳的状态出现在台上。

        所以宋明远能在《我要成团》里面异军突起,能在勾心斗角的星火文化没被淹没,恐怕靠的都是现在这种敬业和对工作的热爱。

        高星程跟着站起来,从背后抱住了宋明远,他将头垫在对方的肩膀上,若有若无地蹭着他的脸颊,呢喃着:“我的小千怎么这么好呢?”

        这好像还是高星程第一次叫他小千,宋明远的嘴角当即就飞起来,男朋友毛茸茸的头伸过来,弄得他有些痒。

        宋明远从小就想要养只狗狗,但宋妈有点过敏,所以一直都没敢养,工作以后有了自己的公寓,又因为工作忙,迟迟没有下手。

        现在他好像不需要了,身后的男朋友似乎已经满足了他所有对狗狗的幻想,而且不仅不用他铲屎,能给他的陪伴还比狗狗更多。

        宋明远一边揉着高星程的头发,一边噗嗤一声笑了出来,他挣脱开对方箍紧的手臂,转过身,笑着面对高星程,将手摊开,抬到半空中:“握个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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