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霜想了想取下皮筋,对着头发一通乱揉,两边斜刘海遮住大半脸,整个一个炸鸡的形象。这一天步霜就是在街上乱走,一口水也没有喝,现在人已经饿的发飘。
思来想去,根据刚刚听来的消息,镇里最大的悦来客栈正在招聘说书的,深吸一口气,硬着头皮走了过去。
到悦来客栈门口,看到七八个书生打扮的中年男子在门口登记,每人还领了个牌子,正是中午时分饭馆十分的热闹,饭馆中间的舞台一位书生正在讲故事,步霜听着是女娲造人的故事,台下人听的也是津津有味,步霜撇了撇嘴,老土。
步霜找到一个店小二,说了自己想要应聘说书先生的请求,小二一脸惊奇的看着步霜,不耐烦的赶着:“小孩子,不要捣乱,想玩去其他地方!”
对此,步霜表示接受良好,毕竟以貌取人是老传统了,也有一定的合理性,自己这个小身板,乱糟糟的发型,看着更像个小乞儿。
最后小二实在被缠的不耐烦了,指着门口:“在那报名,每人一刻钟讲书时间,由观众点评。”
步霜看到前面的书生,不禁感慨,原来古代也内卷,一个说书的席位都这么多人应聘,干饭人在哪都不容易,忙不迭的签下了自己的名字,领了一个号码牌。
“你竟然会写字?”小二看着步霜很是惊讶,倒是高看了几分。
“一点点,”步霜谦虚的说道,抹了抹额头的虚汗,运气不错,看来这个地方和现代字都差不多,老天总算是给自己留了一碗饭吃。
应聘不上,那就去抄书吧,步霜对自己的生活有了进一步安排,不是步霜吹,步霜的字还是挺好看的,小时候也得过几次书法冠军,基本的繁体字也会写,不过步霜的签字并没有引来称赞,想来这是古代,步霜引以为豪的毛笔字在这里也是平平。
哎,生活艰难,人生不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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