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前後後思虑了很多,最终在下飞机之前,把东西写好了。
“允许春苗公益慈善组织可以在合法和非盈利目的范围内使用本人林轩的肖像权。如有以广告形式筹集慈善基金的情况使用肖像权得情况,请书面通知地星控GU集团或本人林轩取得授权。”
这是b形象大使慈善大使更进一步的授权。
可以说,林轩把很大一部分可以创造海量收益的权利,赠与了春苗。
虽然林轩不缺这些钱,但林轩也要考虑个人形象问题,如果代言有问题或者代言很LOW呢?
林轩要做代言,肯定是要优中选优的。
甚至於,林轩只针对地星控GU集团本身做代言。
这个权限,在商界,肯定是香馍馍。
现在,一个慈善组织拥有了它。
如果春苗够聪明,一定会很好的使用它的。
这个授权时间是一年。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