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关键的事可还没做呢
——给那个可爱的女孩子回信。
(...)
又是如往常一般度过了平常的两周,崔一鸣一边听着下课铃声响起,一边收拾着自己的收拾着书包。他旁边的一个白人小胖子突然无预兆地靠了过来。
“Nick,你太强了!”这个说话的戴眼镜白人胖小伙名叫斯科特,是崔一鸣的小组成员,平时就很外向开朗平易近人,由于他有时搞笑的发言以及憨憨的外表,大家都很喜欢他,崔一鸣也不例外。
崔一鸣所学的是社会学,但和很多工科学科一样,几乎所有课程都有小组作业。因此组成团队是必不可少的事。崔一鸣其实是很多人都想合作的对象,毕竟他实在太帅了,而且学习又好又刻苦,和他在一块做小组作业,那得到A的分数是十拿九稳。
但是小崔同志还是挺高冷的,平时也不怎么和同学交流,现在的四人小组里,除了和他玩的比较好的白人小胖子斯科特以外,另外两个则都是女生。
选她们俩的唯一理由是,崔一鸣和他们都曾在琼斯学院预科高中,是高中校友。没有其他理由,绝对不是因为这俩女孩肤白貌美说话还温柔。
“怎么了,又发生什么事了?”崔一鸣奇怪的问道。
“你自己不知道?”斯科特反而神色有些怪异,“你的歌真的火了啊!”
看到崔一鸣无动于衷的样子,斯科特连忙打开了电脑,插上网线,给他翻找相关的网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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