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宋官员的收入总体来说比较丰厚,实行工资福利与官职直接挂钩的制度,名目很多。

        先说俸禄。

        以县令为例,东京畿县七千户以上知县,朝官二十二千钱,京官二十千;五千户以上知县,朝官二十千,京官十八千;三千户以上知县,朝官十八千,京官十五千;三千户以下知县止命京官,十二千。河南府河南、洛阳县令,三十千。诸路州军万户以上县令,二十千;七千户以上令,十八千;五千户以上令,十五千;三千户以上令,十二千。不满三千户令,十千。

        再说职钱,最高的御史大夫,六曹尚书,六十千;最低的律学正,十六千。

        还有禄粟,赤县县令为七石,入内高班为一石。

        元随傔人还有衣粮补助,最高的宰相,标准是七十人,最低的寄班小底,标准只有一人,餐钱从二十千到三千不等。

        当然,遵从大宋惯例,这些钱别想实打实拿到手,是要打折的。真宗朝就明文规定“自今掌事文武官月奉给折支,京师每一千给实钱六百,在外四百,愿给他物者听”。

        职事官职钱还以寄禄官高下分行、守、试三等,每等都有差别。

        蔡京秉政后,在俸禄、职钱外,又增供给茶、酒、厨料、薪、蒿、炭、盐、马刍粟、纸等福利。

        不过,蔡太师的这些“惠官”政策,林冲这个“末流”都教头应该是沾不上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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