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来,若不是于聿,他张明礼可能还到不了现在这人模狗样的普通人程度。

        大概会是残疾?也可能是哑巴什么的。

        再怎么说东城也是不比京城的,钱不够,什么都白搭。

        那时郁婕看着奄奄一息的儿子,终究还是放弃了跟随丈夫而去的心,随手收拾了些细软,联系医院救护连夜转到了东城。

        期间发生了什么张明礼并不清楚,当他再次睁开眼已经是一个月后的事情了。

        于聿救了张明礼的命。

        他们之间并没有任何联系,据郁婕所说,那时每天都会有一笔大额汇款到账,当时她正焦头烂额如同陀螺般四处周旋为保生计,便自然而然的以为是张家来的转款,正当是缺钱的时候,就想着等回本了再还回去,可真到了这个时候才发现转款方竟是于氏。

        你说恨不恨呢。

        仔细想想,其实更多的是死后余生的感慨——最好是午夜梦回的时候偶尔捂着胸口说一句“当时我可是差点就死了啊”之类的话。虽然有点夸张,但对方明知自己危在旦夕缺丝毫没有消息,这本身就够无情了。

        所以,把这份无情延续到寿命的尽头不好吗。

        现在两方都过上了舒心的日子,为什么要互相打扰,亲手撕开这道血淋淋的伤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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