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是,明确要求这些女人无论是否是所谓的“正妻”,均在法律上享有正式配偶的一切合法权益——包括经济利益。电报强调说,此项规定符合《红楼公约》精神,在家庭中,任何有区别、歧视性地对待妻妾的做法都将视为违法。
第四,所有购买女奴的人,必须签署一纸声明,该声明被称之为“妻妾平权声明”。
具体文本尚在讨论之中,成文后随后会提交全体大会讨论通过。
女士们还在电报里强调说,尽管她们从内心是反对一夫多妻制的,但“鉴于现实、历史发展阶段和包括妇女在内的个人心理因素,我们不得不、暂时地容忍这种极其丑陋的、极不公平的性别不平等和歧视,虽然这种不公平绝对是应该被人类社会所唾弃......”
电报里还强调:
“......因此,我们必须在法律上加以某些限制,要从法律上鼓励并倡导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反对任何性别歧视和性别不公!”
红楼里的女士们毫不掩饰地指出,电报里的这些个提议是有针对性的,如果一个男人能够通过购买的方式获得女人,或者通过这种方式娶了不止一个女人,那么上述四条就会立刻自动生效!
显然,如果你是自由恋爱并且只有一个女人,上述四条就管不到你......
这封电报一到妮可号,就立刻引发了大讨论,由于该电报的内容可以说是非常的“政治正确”,众人竟然一时无言以对,除了有人抗议说,非法同居要受到法律制裁的提法不妥,毕竟婚姻是两个人之间的事情,非法同居只要没有妨碍到别人,凭什么要受到法律制裁?这一条显然是恶法!
于是一封反驳的电文发回了红楼,妮可号的电文说我们支持男女平等,也支持男女平权,但非法同居的条文是不能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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