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斯顿是一名身高178的黑人球员,他身材也很消瘦。但控球能力很好,而且是一个很稳妥的控球者、搬运工。

        虽然各方面天赋都不如吉布森,但是他的思路很清晰:带球过了半场,就交给阿尔德里奇。

        阿尔德里奇在ncaa是超级内线球员。他不仅中距离跳投手感很好,篮下进攻基本功扎实,脚步灵活。而且,善于快攻,臂展很长,防守端也有突出表现。

        斯科特虽然是以身体素质著称,但身高毕竟相差太远,再加上阿尔德里奇既有天赋又有身体,他根本就没法单独防住,弗兰克本森虽然经常加入战团进行包夹。

        但pj塔克也不是吃素的。

        长角牛队的两名内线在油漆区内天翻地覆,连连得手。

        但是,回过头来。布鲁斯依然是绛红队的决胜手,新上场的温斯顿根本无力阻拦他的脚步,他利用华丽的控球技术、出色的柔韧性以及惊人的速度攻势反复渗入长角牛的禁区,吸引防守的同时极其快速的出球,让球队的射手在外围多点开花的同时,弗兰克本森、斯科特也吃了几次饼。

        所以,两队仍然是以均衡的态势向前发展。

        这完全出乎电视观众的意料。

        他们原本认为这会是一场毫无悬念的屠杀,毕竟排名相差太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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