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致一些电影被破坏的体无完肤,这也是对导演尊严的践踏。
可以说最终剪辑权的归属,也代表导演的最终大权能够掌握多少。
若是没有最终剪辑权,那就只是成了只能拍电影,而没有剪辑权利的可怜人,这样的窘境在韩国也被体现的淋漓尽致。
制片方负责投资,除非导演撂挑子不干了,否则任何事情都必须与发行方进行商议。
在对待电影的剪辑和最终成片上,双方自然不可避免的会出现矛盾。
事实上,电影发行商删减电影的事情,在1920年代便有了。
就连外国电影也不例外。1927年,德国导演弗里茨·朗的史诗级科幻巨作《大都会》在德国柏林首映,首映版长达153分钟。
后来,这部影片被世界各地的发行商碍于审查与过长等原因,剪到了两小时左右。
2001年,茂瑙基金会主导的《大都会》123分钟修复版本在柏林影展面世,经多年发掘及考证后,约四分之一的片段在当时被认为可能永久散佚。
再比如,《公民凯恩》的导演奥森·威尔斯的《历劫佳人》堪称影史经典之作,采用了创新的叙事手法与拍摄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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