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原本是不用下乡的,政策规定每户人家都可以留一个孩子,她的哥哥在部队,家里就只有她一个,按照规定她可以留在家里,他们家也从没想过她会离开身边。
事情是因为一位叫王春兰的烈士遗孀求上门来。
原主的记忆里对这个人有印象,不过不是什么好印象,因为她身为遗孀,转眼就带着孩子改嫁了不说,还总拿过世的前夫来他们家提各种要求,这些年不知从她家拿走了多少钱粮。
王春兰的前夫曾经是原主父亲手下的排长,十八年前,他们连队接到命令,刚刚回到家乡的战士们重新穿上戎装,跨过鸭绿江,义不容辞地参加了那场艰苦卓绝的战争。
战争结束后,原主的父亲回来了,她的前夫却没能回来,她便因此认定了原主的父亲愧对他们母子,原主一家都欠他们的,这辈子都还不清,怎么要求都不为过。
姜心蕊对此倒没有原主那么厌恶,虽说王春兰这些年拿走的钱别说养一个儿子,多养两个都够了,可她前夫毕竟是为国捐躯的烈士,钱财在生命面前,实在是微不足道。假如金钱可以让他们母子过得更好,也算是对英灵的慰藉。
可她万万没想到,这回王春兰上门不是来要钱的,而是要她去下乡!
现在的政策是每户可以留一个孩子,王春兰改嫁后又生了个女儿,也就是说,她必须在跟前夫的遗腹子与和现任生的女儿之间,选一个让他们去下乡。
王春兰左右为难,让小女儿去是不可能的,她让女儿去了,夫家觉得她偏心前头生的,往后她和儿子还不知怎么在家里立足;可要是让儿子去,她就这么一个儿子,真是一千个一万个舍不得。
本来这一批知青小半年前就该下乡了,她因为舍不得,直拖到现在居委会上门来警告,才求到了姜家。
姜首长给她出了主意,可以让她儿子于明远去参军,这样即使孩子不能在她身边陪着,但他在部队可以照顾一二,也算是子承父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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