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警官做了一下切割的动作,
“大家可以做一下模拟,把自己的手掌当作刀口,切割自己小腿上的一块腱肉,然后再模拟一下,自己拿刀去别人身上切割一块肉,刀口的方向和用力习惯,都是不同的。
如果只有一处是这样,那可能只是巧合,然而,如果有很多处这样,就不能用巧合来形容了。”
“陈警官,你的意思是?”
“是的,我认为,切割下死者身上肉块的,不是嫌疑人陆某,而是死者罗某本人。”
一时间,在做的警察们脸上都露出了震惊之色。
死者自己切下了自己的肉?
“那也有可能是在凶手逼迫下…………”一名警察提出了意见,但说着说着,就不说了。
凶手给被害人一把刀,让他切自己的肉?
被害人不会反抗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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