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知道,在这个时期,国内的文字创作者,本就是处在一个低收入、低权益的时期。

        当然了,这个低,是相对而言。

        其实文字创作者的收入,比此时大多数的老百姓,要高多了。

        八十年代的高收入人群,绝对要有作家的一席之地。

        不过,在一个大多数人创作出一个作品,找出版社发表后,就只能拿到平均千字五元稿酬的时代,你还有什么更高的指望?

        对此时的作家来讲,能把作品发表出去卖钱,那就已经烧高香了,有几个会在乎版权归属的?

        而对于现在的出版社来讲,能把你的作品发表出去,让你被众人所知,还给你千字五元左右的稿酬,就已经很不错了,你还想要更多的话,比如索要版权,那就是贪心不足。

        另外,就好像此时的国内工厂之间,都没有专利保护意识一样,现在的文学作品,也没有所谓的版权保护意识,更没有相关的法律跟法规来提供保障。

        一般来说,都是这家出版社发表了,其他出版社出于道义跟自律,不再发表你的作品。

        但如果别的出版社不要脸了,看着你的作品卖的好,自己也直接拿来盗版出版,那也是没有丝毫问题的,至少这样做是合法的。

        当然了,大多数情况,一个新作者的一部新作,在刚发行出版的时候,发行量大都并不会很高,新人作者首发的作品销量能超过一万册,就已经是很不错的成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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