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言之,我打算在咱红光出版社的名下,再开一家杂志社。

        创刊号方面不用担心,这对我们来说不是个事儿。

        昨天的开业典礼上,出版局的陈局长你们都见到了。

        就在昨天,我就跟出版局的陈局长,谈过杂志社的问题。

        陈局长当时就答应我,只要我们做好准备,随时可以跟他申请,他立刻就能批下来。

        对了,那时候陈局长还没喝酒,十分清醒,而且周社长也在场,对吧,周社长?”

        周怀恩一愣,然后很快笑着点点头:“对,当时我也在,曹经理是这么问过陈局长,陈局长当时也一口答应过杂志刊号的事儿,这点我可以作证。”

        曹志强对周怀恩笑了笑,然后继续面对大家道:“大家都知道,杂志社可以出期刊杂志。

        而杂志期刊的发行方,可以走邮局,时效性要强的多,而且读者的粘性也更强。

        从整体影响力来讲,一份期刊的影响力,要远远大过出几本书。

        不过,我们毕竟是新成立的,人员规模都不大,所以我不打算走写实性的杂志,而是搞一个以连载武侠跟科幻,外加现代社会情感故事之类的,属于幻想类,内容以虚构为主的的杂志,你们觉得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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