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非就是给个授权,问题不大。

        写这个授权给红光出版社,作家出版社不得罪人,社长本人还能拿到一笔诚意金。

        不给这个授权,不耽误红光出版社出书,但却得罪了曹志强这个大作家,顺便得罪了新华书店的一把手跟出版局的局长,甚至有可能得罪曹志强背后的“大领导”,自己一点好处没有,何苦呢?

        反正在作家出版社看来,给个授权没啥大不了的。

        但在曹志强看来,这却意义重大。

        因为这就意味着,红光出版社接下来的行动,是得到授权的行为,属于光明正大的出版,不能算盗版。

        别看这一点点区别,其实后期影响很大的。

        这也是为何曹志强坚决不肯盗版港台那些已经成名作家的武侠一样。

        盗版一时爽,事后拉清单。

        曹志强有系统外挂,“原创”就能吊打同行,何苦去跟人争夺盗版那块儿发霉的蛋糕?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