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了这位西装男张前进的坦白之言,曾科长倒还好,可曹志强却一阵无语。

        亏他把事情想的那么严重,还以为这是个诈骗案,原来只是一个先借后还。

        曹志强不是没想过,对方是在撒谎,不过听了对方进一步的陈述,觉得还是很有道理的。

        最大的道理,就是划算不划算的问题。

        要知道,这里可是京城,他们要算计的对象,还是一家拥有民兵组织的大型国企。

        偷盗公家财产是重罪,一旦拿了货不给钱,坐实了这个罪名,那可是三年起步,而且数额越大,罪名越大,最高可以判死刑的。

        相比偷盗公家财产这个罪名,投机罪反倒轻的多,哪怕情节严重的,也才三年以下。

        如果张前进这伙人,是偷了这批书就跑路,不给钱,那明显是盗窃罪。

        可如果张前进这伙人,偷了这批书后,先在京城偷偷卖掉,再把钱还了,那最后就算事发,也只是个投机罪,问题不大。

        另外,像印刷所仓库这种单位,是要定期清点库存的,而像《江湖行》这种畅销书,怎么也得一個月清点一次。

        张前进这伙人偷偷拉走四万套书,如果没有内部人帮忙转圜,这么大的亏空,很快就能被上面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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