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会更方便,进出西跨院也就不用通过四合院大门了。
可惜居委会跟街道办那边都不让。
说是没有特批的情况下,不能破坏古建筑。
非要开个西门也不是不行,得找更上面的领导,最起码得去找民政局,让民政局的局长同意才行。
民政局的领导同意了,还得去找建设局盖章。
建设局领导同意了,还得去找公安局盖章。
公安局同意了,还得去找消防局盖章。
消防局同意了,还得去找电力局盖章。
电力局同意了,还要去找水利局盖章。
……
反正就目前的情况,四合院真要开个西门,那真的得跑一大堆的衙门,要一堆章去盖,少一个都不行,不是一般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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