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只需要像收编李有福那样,给那些广大的个体贩子一个合同,把这些个体书贩,变成红光出版社的合同工就好了。
合同工在这个时代来讲,其实就是临时工,不给工资都行。
然而,有了合同工这个名义,这些人就不再是个体户,可以算作是出版社的职工,或者是挂靠单位了。
到时候,只要跟这些书贩子谈好分成比例,再给这些书贩子提供一个固定的营销场所,比如搞一些书报亭,然后再弄一些规章制度,做到统一名号,统一制服,统一管理。
这样的话,这些人就可以一边享受个体户的高薪收入,一边像国企职工那样,不用遭人白眼,享受各种国企职工才能享受的的待遇,而且还不必担心被人勒索。
没事儿再组织个啥大型活动,比如包个场,搞搞团建啥的,向心力跟凝聚力,一下子就有了。
可以这么说,曹志强只需要让自家的出版社,提供一批随时可以改的所谓“用工合同”,再提供一点微不足道的保障,就能招募大量的个体户为自己所用。
到时候,自己的出版社,可以平白分那些人一块儿利润不说,还能借此打造出自己的销售网络,构建自己的营销平台。
想一想,只要能做到这一点,光是那些加入的个体户,就能让自己赚的嗷嗷叫,更不用说利用这个自家的销售平台,销售自家的图书音像制品了。
不对,这不光是销售音像制品的问题,这本书就是一个封闭的物流平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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