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一日国庆节,上午九点整,一身西装的曹志强跟一身中山装的何雨柱,一起站在一个四合院大门口,同时拉下一根垂下的红绳。

        随着红绳的下拉,一面被红绸盖住的牌匾显露出真身——食为天!

        在牌匾露出真身的一刻,鞭炮齐鸣,锣鼓喧天,舞狮的、踩高跷的,扭秧歌的,全都跟着入场,众多观众也一起鼓掌吆喝,真是好一片热闹场面。

        好吧,这个热闹场面,是一个餐馆的开业典礼,而这个餐馆的名字就叫做食为天,是曹志强跟何雨柱合伙开的餐馆。

        当然了,说是合伙,其实都是曹志强自己出的钱,何雨柱只出了个人,得了一点干股而已,实际上九成都是曹志强个人的。

        这个餐馆呢,是曹志强之前从一个姓马的人家手里买来的沿街四合院,然后又花了大价钱,请北平设计院的人进行了一番装修,紧赶慢赶,最终才在五月一日国庆节的时候,正式开业。

        至于这个“食为天”的名字,当然也是曹志强起的,取的是“民以食为天”的意思。

        当然了,这是三大爷的释义,其实曹志强当初取这个名字的时候压根没想这么多,他就是想到前世看过的一部电视剧,神医喜来乐里有这么个名字,因为印象深刻,读起来也朗朗上口,就直接借用了。

        别说,这个名字取了之后,确实不错,反正何雨柱是点头称赞。

        之后呢,曹志强跟何雨柱又一起找到大领导徐大爷,让他亲自用毛笔写了“食为天”三个大字,然后让人制作成牌匾。

        找徐大爷题字,不是因为他的字写的最好,而是他的身份摆在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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