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陈家邦刚来红光机械厂工作的时候,还是五十年代末,工厂并没自己建设新的职工家属楼,而是在附近就近安排职工,也就是让当地街道办,帮忙给找个房子住。

        那个时期,这种情况有个说法,叫私房改造。

        简单来说,当时的私房改造,就跟公私合营差不多,也就是把京城的一些房子全都收归国有,然后再按需分配给各个职工干部。

        就是说,当时只要进了京城的国企单位,成为正式的干部职工,哪怕是实习干部实习工,也可以按需就近的分配一个房子,无非就是大小有所差别。

        比如曹志强原先住的那个四合院,除了何雨柱等老住户外,东西跨院的那些住户,包括他曹志强家,都是在那时期由当地街道办给分配的住房。

        就像曹志强家,他住的那个西跨院的房子,是后来建设的,然后由红光机械厂出函,当地街道办通知居委会,居委会帮助找到那个房子,然后分配给曹志强的老爹。

        这也就是为何在那个四合院里,平时都是阎埠贵、秦淮茹、何雨柱等人事儿最多,因为他们是当地老住户,不是后来分过去的,所以他们占了四合院最好的前中后三个院的主房。

        至于后来分过去住的住户,都在西跨院跟东跨院那边,尤其是东跨院,住的人那叫一个多。

        所以啊,住东西跨院的那些住户,天然就不如老住户,也基本不跟主院的人来往。

        这就跟不同单元楼,单位不同,人群不同,一般不怎么来往是一个道理。

        总之,陈家邦因为很早就来单位,而且早早就分配了大杂院,所以后来工厂建设家属楼的时候,他就没有资格分房了。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