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出版社的主编也对曹志强特别看好,本想高价买断,或者说高价给稿费。
但曹志强就是不同意,而且对版权看的太死,就是不想让出版社独家买断出版,只想自费出版,或者按比例分成。
原因很简单,当时自费出书的钱,他也凑的差不多了,出武侠或许不够,但出个字数页数都很少的诗集,那是没问题的。
最终谈来谈去,一个姓余的编辑提出一个建议,认为不能因小失大,为了拉住曹志强,别让他去别的地方自费出书,捧红别的出版社,干脆直接给他版税制稿酬算了。
玩版税制,起码杂志社跟出版社还能分一杯羹,要不然,让曹志强去别的小出版社自费出书,那他们就谁都捞不到好。
于是事情就这么定了。
据说,这个跟作家分成的版税制稿酬,还是国内出版界的头一遭,之前从没有过。
曹志强前世的历史上,国内第一个玩版税制的,是某个姓王的痞子作家,那还是九十年代的事儿了。
但在这里,如果真的给他版税制稿酬,他就是国内版税制作家第一人。
所谓版税制稿酬。
简单说,就是由作家出版社,买断《强子诗集》这本书五年的专有出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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