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就算我这个栽赃的计策太过简单,证据也不够充分,但因为好处太多,加上魏大军的身份在那摆着,所以大概率会成功。
重新给魏大军翻案的成本太高了,这种成本,想必一个派出所的警察是不乐意的,更高的警局也不会乐意干,不说别的,一个办案不利,就会让警方颜面无光。
更何况,我的计划虽然不敢说天衣无缝,但也照顾到了方方面面。
就算警察重新梳理案情,可只要我们口供一致,咬定不变,他们也没证据证明我们说谎了。
毕竟当时你也在场,应该知道,现场当时只有我们几个人,没其他人证,更没什么视频佐证。
而魏大军那伙人都是一伙的,他们的话不足采信。
反倒是你,你在表面看来,跟我以及金秀英都不认识,是我临时找的三轮师傅,属于第三方人士,你的证词当然可信。
再就是那一万块,正常人的理解,都不会认为,我会那么轻松的把一万块钱交给魏大军,只因为什么钱放我这不安全这种可笑的理由。
更何况,我之前还故意做了个小套。
我当时跟魏大军说,我这笔钱是走私电视赚的,不安全,所以要给魏大军拿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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