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之,电影制片厂不划归机械厂这个总厂,真的只是因为机械厂拿不出五十万。

        如果能拿出五十万,那也不成。

        因为现如今,像五十万这样的数目,也不是李厂长或者董书记能随便挪用的,必须打报告申请上级领导,上级领导批复了,才能拿出这笔资金去成立什么电影厂。

        但一般情况下,是不可能被批准的。

        因为这时期,要成立电影厂,要有注册资金,而五十万的注册资金一旦打进去,是不能立刻全部挪出来的。

        也就是说,那五十万的注册资金,就是电影厂的公账,是电影厂的资产,上级总厂也不能无理由的随便挪用。

        要知道,电影厂不光有出资方这个承办单位,还有管理单位,也就是电影局。

        所以电影厂的资金,不是承办人想干嘛就干嘛的,只能专款专用,比如购买相关设备,或者拍摄电影电视。

        这些事情,电影局也是可以随时派人查账的。

        所谓账务独立,那都是后来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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