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呢,自己找律师维护着作权,特别的麻烦,远不如日本音乐着作权协会方便。
尤其是像曹志强这样的外国人,最适合帮忙维权的,确实是日本音乐着作权协会,毕竟这个协会并不是只规定日本人,外国人的歌曲也可以来登记。
换言之,曹志强只要把他的日文歌在这里做一个登记,那以后就不用愁会有公司抄袭他的歌曲了。
一旦有抄袭,他都不用自己请律师,完全可以委托日本音乐着作权协会的法务团队,把抄袭他歌曲的单位告到赔死。
不过,曹志强的这个突然之举,倒是把左田雅志吓了一跳。
倒不是被曹志强的版权意识吓住,而是被曹志强能一下写出一百首日文原创歌曲的壮举给吓着了。
要知道,唱歌跟写歌是两码事。
作为歌手,你可能一口气唱好多歌,可想要创作歌曲,可绝对是难上加难。
曹志强倒好,一口气写了一百首歌,而且看起来还都是精凋细琢的精品,不是那种随意乱写的口水歌。
这就很吓人了。
好在呢,曹志强虽然在日本还名不见经传,但他在国内的时候,早就是着名诗人加着名歌唱家了,才子的名声早已经传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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