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纳先锋,就是一个非常好的平台,只有你签约了一个大平台,这个平台肯捧你,你才有成名的机会,也只有你成名了,成了明星了,才能赚到钱。

        照这么看,华纳先锋肯一上来就签约曹志强,还肯给出分成百分之三的协议,这已经是很有诚意了。

        唯一的问题是,华纳先锋要签下曹志强的五年合同,五年内只能作为华纳先锋的艺人活动。

        也就是说,五年内,曹志强写的所有歌,都只能由华纳先锋出版发行,不许卖给其他唱片公司,哪怕版权是你自己的。

        这就叫版权限制。

        换言之,华纳先锋不苛求版权归属,但要有版权限制,五年内,曹志强都是华纳的独家艺人,而在此期间曹志强创作并演唱的歌曲,只能由华纳来出版发行。

        当然,曹志强如果写了歌后不想自己唱,非要给别人唱也行,但还是只能由华纳发行,不准交给别的公司。

        这种版权限制,就有些,怎么说呢。

        虽然确实是行规,相比其他唱片公司也宽松的多,可曹志强依旧感觉很受限制。

        因为这就等于卖身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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