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现在依旧有很多大陆人私自进入香港,以非法移民的方式打工赚钱,等赚够了钱,并且能提供在香港居住足够时间,并且有香港本地担保人的话,一样可以申请身份证。

        很多八十年代去香港打拼的大陆人,基本都是通过非法移民的方式先过去,等居住一段时间再获得身份的。

        但这种情况不符合曹志强,毕竟他如果去香港,不可能长期默默无闻,一定会打响知名度,到时候,他如果是非法移民,那就不好办了。

        不过呢,娄晓娥说的对,如果有香港的正经商人,以招工的名义,聘任大陆人去香港工作,只要走正常程序,按时交税,那就问题不大,可以拿到非永久身份证。

        只是这种模式挺麻烦的,每年都得去申报。

        当然,如果不这么做,曹志强也有别的办法去香港,那就是先赚钱。

        等他攒够一千万万港币,就可以用投资移民的方式,直接移民香港,直接给非永居身份证,住够七年,只要一申请,很容易就能拿到永居权。

        现在可不是后来,此时香港的投资移民政策还相当宽松,属于广泛吸纳资金的时期,所以只要你现在有钱,只要你肯把这些钱投进香港,想在香港获得居留权,不要太轻松。

        而一千万港币嘛,按照目前1比1.25的汇率,不就是八百万RMB吗。

        这笔钱看着很多,可实际上对曹志强来讲,根本就是毛毛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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