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鸡给猴看,而且你的鸡,得够大,够硬!”
果然啊,如果真的说起来,方大状和系统应该有很多共同语言吧。
面对着这种侵权行为有很多的情况下,全部进行维权不科学,也不现实。
但是周毅想想自己的系统……
“方大状,你说我如果想对付所有的鸡和猴呢?甭管它大还是小,硬还是软,能宰的宰,不能宰的就割肉,你看怎么样?”
饶是方大状在周毅之前的视频中已经体会到他做事的风格,这会儿也是眼神发亮!
什么是较真,杀鸡给猴看吗?
事实上,但凡有点选择,方大状都不想这么做。
凭什么大家都做错了,我就只能杀只鸡,那猴子身上的肉就不能割了吗?
正确的做法难道不应该是同时进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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