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总没说什么,或者说,现在都已经晚了。

        他要是早知道那个人就因为自己的几句话,就能搞出这么大动静,打死都不会说的。

        删除条款那就删除呗,赔偿就赔偿呗,根本不需要弄到这个地步。

        删除修改条款,顶多会影响到公司的盈利,但是这么多人一起起诉,稍有不注意,那公司都可能会没的。

        最终,还是决定,继续派人去和那个叫周毅的谈,让已经去了的公关经理楚蓝先把人稳住,不要着急起诉。

        再让公司负责公关的李副总也过去,条件都给往宽了给,只要不起诉,怎么都好说。

        用方大状的话说,这真的是一次可以写入法学史的经典诉讼!

        互联网行业发展到今天,他们经常会不注重消费者的权利,因为他们占据着主导地位,或者因为版权,或者因为别的原因,消费者无法离开他们。

        所以就有点肆无忌惮,大数据杀熟是一方面,付费会员抢先看之后接着付费超前点播是另一方面。

        但是,你占据着主导地位,并不代表着就能随心所欲,当大家都团结起来的时候,那种力量,绝对不是你一个公司就能挡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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