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是说是公司让她熬夜了,对吧?”
这下子法务不知道咋说了,旁边的徐总忽然开口道:“你如果非得这么理解我也没办法,都像你这样的,员工生个病都得公司出钱,那公司趁早倒闭算了。”
“总之我告诉你,这件事和公司没关系,而且公司已经出了十万块。”
“现在因为你们在网上乱说的原因,劳动监察已经介入调查了,所以如果最后结果和我们无关的话,那十万块就是欠款,当然,公司可以出于人道主义捐一点钱,但这是两回事,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如果还是觉得不服,建议走法律途径!”
孙父的那个视频效果挺大,这几天公司不断接到电话,让他们这些高层十分的反感。
打工人好好打工就行了,今天你们就不想加班了,明天想干什么我都不敢想!
串了串了……主要是气氛已经到这了,不说这句话感觉不舒服。
关键她就不是加班!
法律途径,大概只有某个靓仔听完后才会无动于衷甚至会有点想笑吧,其他人,尤其是打工人,谁听了不觉得心里冒火。
为什么之前说“要让别人来找你,而不是你去找别人”呢,人家可以肆无忌惮地违法,但你如果想维权,就得付出不知道多少倍的成本,这就是问题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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