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前提是人不能超过一个标准,毕竟真的太多了,确实会影响到稳定发展。
而派出所这里则是因为最近的舆论太吓人了,大家都在让他们给结果,所以就想让周毅这边出面解释一下。
方大状抬起了头,周毅正准备听着,却冷不丁对方翻开了笔记本,随手摸了一页纸下来。
“把这个文章,发出去就行了。”
周毅:“???“
还有这种操作?
来之前还以为方大状最起码也要现写一点解释,结果人家根本没有,就这么直接拿了出来!
拿过那张纸看了看,不算很长的文章,标题叫:法无禁止即可为!
尽管还没看下面的内容呢,但周毅突然像是醍醐灌顶一般明白了,理确实是这么个理!
之前说过,刑法方面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没有明确规定说你这样犯罪了,那就不应该视为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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