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乎意料的是,药根本用不上。
只要进了值班室,关好了门窗,他就会不由自主地发困,然后在规定的九点前睡着。
一觉睡到大天亮。
无一例外。
直到四天前。
那天刘永春睡醒后,一起床,就看到了自己手臂上的一行用油性笔写的字:‘快辞职!’
他看过之后大惑不解。
这笔迹,确实是自己的。
写得很急,似乎是自己争分夺秒写下来的。
本来按照规则四,他应该将胳膊上写的字,给主管看。
但是这种东西,怎么可能让主管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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