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非某些特例,否则火付盗贼改最高长官的任期基本皆为1年左右,所以役所的位置基本一年一换。
和八州取缔役一样,火付盗贼改能自由进出武家地、町民地、寺社地等所有的地区。
但与八州取缔役相比,火付盗贼改有处极强势的不同——它不仅是个独立的治安部队,还是个独立的司法机关。
奉行所抓到犯人后,若想对他进行拷打审问,还需层层向上通报,办理一大堆复杂的手续后才可对其用刑。
火付盗贼改则完全不需要办理如此复杂的审讯程序。
倒不如说……他们根本就没有所谓的审讯程序可言。
他们抓到犯人后,可以直接将其押回役所对其进行严刑拷打,不用跟任何人打招呼,也不用办理什么手续。
这种拥有着可以自由动用私刑的权力,倒和唐土明朝的锦衣卫有些类似。
由于在拷打、审问嫌疑犯上几乎没有任何的限制,火付盗贼改的刑讯极为严酷。
故而民间一直流传着这样一句俗语:“一旦遭到火付盗贼改逮捕,就别想活着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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