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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枪乃百兵之王,九长之首,攻击范围大,攻击距离远,本来就是一种比刀剑要厉害很多的武器,大家喜欢用刀剑,是因为刀剑美观,好看还带有一些文化色彩,不意味着刀剑本身很强。

        亚伦记得他前世天朝中,剑到了汉朝就基本上沦为礼仪用器和随身兵刃,不再作为主要兵器使用,刀坚持的时间长一些,到了唐朝也逐渐退居了副武器,主武器已经变成了清一色的长枪,副武器配刀。

        而在具体战斗中,亚伦也曾经听他有玩兵击的朋友说过,以刀剑对长枪,除非对手是个纯粹的萌新,而己方是个熟手,否则用刀剑的被长枪吊打是很正常的情况。

        中世纪西方也是,亚伦只知道一个例外,那就是神罗的双手大剑士,不过具体到大剑士的战斗方式,就会发现他们对双手大剑的使用和使用那些双手长柄兵器没有什么区别。

        战士和野蛮人中有个非常主流的流派就是“巨武器大师”,战职者人人都想要拥有一把属于自己的巨武器。

        作为剑圣宗武僧,堂哥每晋升一个大的等级,就可以选择一种天选武器,他学徒级选的是剑,因为剑是他接受贵族骑士训练时最熟练的武器,精英级选的是弓,因为弓是在广泽渔猎中必不可少的装备。

        “切!”马克西米安话音刚落,旁边的迪斯马就忍不住冷笑道:“长兵器确实厉害,可你有没有想过?长兵器好随身携带么?长兵器能在任何地形都轻松使用么?我现在让你进一个屋子抓人,你可以拿着你的长枪到处闯么?”

        “我不是还有剑么?我的爵士。”马克西米安没好气地摇头:“多一手准备罢了。”

        迪斯马又冷笑一声,他没有继续争论下去,而是看着昏暗的地下隧道,忍不住说道:“果然,这里又是一处精灵的遗迹,人类的文明就是这样,表面上看是人类的东西,结果骨子里都是精灵的东西,科米尔就更是如此了,什么东西从精灵那边弄来,贴个标签,就是自己的了。”

        “国度、这个国家,一点儿也不美好。”二学长都囔了一句,随即摇头,满脸厌恶:“有时候我也不懂为什么臭老头要把我捡回来……该死。”

        迪斯马不说话了,二学长怨念很重地靠在墙上,闭上眼睛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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