垄断妨碍竞争,长远对消费者是不利的,丑国的反托拉斯法通过一些手段来限制垄断,让市场上保持活跃的竞争。

        对好来坞电影产业来说,大公司追求垄断与丑国政府反垄断的较量在五十年历史中上演了不计其数个回合,其中最关键的是1948年《派拉蒙法桉》颁布,直接破除了好来坞八大巨头对整个电影产业的垂直垄断。

        《派拉蒙法桉》本身并不复杂,简而言之,在电影制作、发行与放映的三大环节,制片厂不能再全盘操控,间接的限制了垂直垄断。

        巨头倒是剥离了影院,按照法院的要求,电影发行不再是多部一起打包,而是一部一部单独谈,根据影片本身的质量,对所有影院一视同仁,反过来,所有影院也必须对所有片商一视同仁。

        巨头按照法庭的要求,分拆为一家影片公司和一家连锁影院公司,两方不得互相干涉对方的运作。

        看似问题解决的差不多了,但是八巨头依旧是八巨头,你大爷仍然是你大爷,电影是他们的,院线还是他们的,我不过是左手倒右手罢了。

        外来资本进入好来坞花了不小代价,结果电影压根无法上映,能起诉这些巨头吗?

        就算去起诉了也不见得有任何作用,未来也基本断绝进入好来坞机会,好来坞还是被巨头垄断着。

        好来坞的垄断无处不在,就像港岛嘉禾电影邹大亨拍的电影想来好来坞上映,还不都是几十万美元被买断了,票房再多跟你也一毛钱的关系都没有。

        想和好来坞巨头谈票房分成这是做梦也梦不到这样的好事,你拍的电影能在丑国上映就不错了,想要分成,你连上映都不让你上映。

        至于索尼从可口可乐公司手里收购了哥伦比亚电影公司,那也是在1989年,不要说收购好来坞电影公司,就算是洛克菲勒大厦还不是一样被东瀛财团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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