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酒入口酸涩,然后又涌上甜味,混合着烈酒,冲击着味觉,其中滋味,真是美妙。”

        宋掌柜一听这话,悬着的心终于落下,刚想开口,又听陈伯说:“只是这酒味道太过于独特,让人见之忘怀,尝过这等美酒后,再喝传统酒水未免太过普通,叶小姐你有没有想过,其他酒馆又该如何生存?”

        此言一出,宋掌柜腿一软差点跪到地上,完了完了,陈伯虽自谦为陈伯,可谁人不知他在酒馆界的话语权,他的一言一行可谓对酒馆至关重要,因此他们都尊称他为先生。

        平日里,有不少人打听他的下落,想要将自己酒水请对方点评,好用作宣传,但因其行踪不定,而且口味挑剔,因此一直难得一见。

        今日小二才开门,就看到一辆马车在门口等候,待掀起帘子时,看到来人小二手忙脚乱地叫来宋掌柜,宋掌柜紧张地手脚都不知道往哪摆,连忙亲自将人迎了进去,待听到对方点名要叶初时。

        他这才打发宋安取将人寻回来。

        “先生,先生...”宋掌柜颤着嘴唇,有些手足无措,平日里那套油嘴滑舌此时因为紧张一句也吐不出来。

        “陈伯,请问您吃过玉米疙瘩吗?”叶初突然问了个牛马不相干的问题。

        陈伯一顿,“那是什么?”

        叶初嘴角一弯,“那是将玉米碾碎再加面粉和水做出来的颗粒物,饱腹感很强,小时候家里穷,因为精细米面卖的贵,所以父母都会做一些玉米疙瘩给我吃,那时我以为这已是世界上最好吃的东西,可等到后来家里条件好一些,我吃过精米,甚至更好的大米,我才发现原来玉米疙瘩那么难以下咽。”

        “但这并不能说明它不好吃,一些长辈依然喜欢甚至怀念那个味道,在无数个饥饿的夜晚,它是我最喜欢的食物,哪怕后来我不再吃它,不能说明它不好,只是万事万物都会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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