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在战场上,弹匣才是更可靠的供弹方式,不过弹鼓依旧受到许多士兵的欢迎,毕竟有的时候弹药更多才更有保障。

        不过,更注重便携性的唐陌,更愿意给自己的汤姆森冲锋枪配弹匣,而不是更有名更粗暴的弹鼓。

        “它可以迅速把目标,或者说目标区域内的所有人都打成筛子!不要怀疑,它是真正的大杀器!”唐陌一边说着,一边把枪管还温热的冲锋枪递给了目瞪口呆的韦斯。

        “它使用和s4手枪一样的子弹,所以威力相当大……你只要对着目标扣下扳机,一切烦恼就会迎刃而解!方便快捷……”唐陌看着下意识将冲锋枪接过去的韦斯,又从托盘上拿出了一个新的弹匣,递给了对方。

        韦斯在唐陌的教授下,退掉了打光了的弹匣,然后重新装填新的弹匣,拉动枪栓,完成了上膛动作。

        再然后,他又在唐陌的示意下,用枪托抵着肩膀,对着一个新的标靶扣下了扳机。

        一连串密集的枪声再一次响起,弹壳如同雨点一样掉落在地上,发出好听的碰撞脆响。

        再然后,韦斯面前几十米远地方的标靶,被密集的弹药打碎,只留下了三分之一,还勉强树立在那里。

        “它可以说是近战之王了。”唐陌一边说着,一边笑着拍了拍韦斯的肩膀:“我的卫队将优先装备这种武器!怎么样?”

        “还能说怎么样?谁惹了你也不会有好下场的。”韦斯看着手里的冲锋枪,突然间有一种自己老了,可以退休了的感觉。

        他已经努力在追赶唐陌,适应唐陌新开发出来的武器了——坦白点儿说,当他见识了左轮手枪之后,就知道那些原本自己引以为傲的格斗技巧,差不多已经没什么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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