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非常愉快!”莫康森兴奋的开始形容他在布纳斯的所见所闻。

        这里确实可以说是整个世界上最现代,最前卫的大都市了。甚至连刚刚完成了50%改造的下水道系统,都已经让其他的城市羡慕到发狂了。

        因为有了下水道,这里的街道干净无比,因为有了电灯,这里简直就是一座不夜城!

        这里还是时尚之都,还是技术之都!在其他地方看都看不到的流行服饰这里满街都是,在别的地方想都不敢想的电话,在这里也能偶尔看到。

        可以很负责的说,在这里生活过一段时间之后,再去别的地方,就和坐牢没什么区别了——龙城除外。

        “相信我!这里和我想的完全不一样!这里太繁华了,比南拉都城都要繁华……”所以,莫康森毫不吝惜自己的赞美之词。

        和二十世纪的纽约一样,这里是有钱人的天堂!只要你有钱,在这里就能找到意想不到的快乐。

        每每回忆起自己这些天来经历的那些从未经历过的美好,莫康森就有些意犹未尽。

        他挥舞着手臂,就像一个三百斤的孩子:“坦白的说,一开始我以为这里只是一个略有名气的乡下小城,可没想到,这里竟然这么好玩。”

        “您能喜欢真是太好了。”唐陌看着莫康森的动作,微笑着开口说道。

        想起自己在赌场里挥金如土,周围人向他投来敬畏的目光,莫康森就觉得自己有些飘飘然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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