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当他一只脚踩在地面上之后,另一只脚落地的时候,却发出了一声不大不小的撞击声。

        这个男人的一只脚是假的,铁做的鞋子并不能代替他原来的那条腿,所以他走起路来有些颠簸,一高一低。

        三个人并没有停留,直接就走进了巷子深处,而那辆马车也没有停在这里,而是兜了一圈,停在了路灯的旁边。

        一般人都会选择光亮的位置等人,如果刻意选择黑暗的地方停车,反而会引起巡警的怀疑。所以马车的车夫很老道的找了个光亮的地方,这种谨慎只有经常潜伏的老油条才有。

        瘦高的男人一瘸一拐的走到了巷子尽头,在熟悉的木头房门上敲打了三下。

        如今布纳斯的公寓许多大门都是包铁皮的了,那种敲击在上面厚重的回响,让经常打家劫舍的他非常的讨厌。

        人和人之间最基本的信任呢?为什么要用铁做大门?木头的难道不好吗?这种一踹就开的大门难道不应该一直保留着吗?

        过了一会儿,房门被人从里面推开,开门的男人让出了位置,三个人就这样走了进去。

        最后一个进去的瘦子在关上房门之前,又探出了脑袋看了看,确定没有人在外面,这才关上了房门。

        很让人意外的,屋子里竟然有电灯照明,这样的光明,让三个习惯了黑暗的来客多多少少有点儿不适应。

        “你倒是会享受。”几乎浑身都被斗篷罩住的瘦高男人冷笑了一声,然后用一根钩子拉开了自己的兜帽。

        一张满是疤痕,丑陋无比的脸就露了出来,那些古怪的纹身让他看起来有点儿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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