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志坚笑着说:“放心吧昆哥,那沈城是我的老家,从小玩到大,又有我爹给我撑腰,除非它聚一堂不想混了。”

        余志坚离开了,开着那辆白色的霸道车,林昆坐在屋里正好看见,虽然听说那聚一堂的大哥王勤虎是一个仗义的人,但他对余志坚的这一次沈城之行不抱有太大的希望。

        聚一堂身为辽疆省最大的帮派,那王勤虎又是一个深谋远虑的人,林昆把中港市的地下世界统一以后,王勤虎的心中一定忌惮非常,生怕有一天突然崛起的百凤门会取代了聚一堂。

        同时,中港市是辽疆省最为发达的城市,他王勤虎一直对中港市的这一片地界虎视眈眈,也巴不得将它收入自己的囊中。

        只是中港市不同于辽疆省的其他城市,帮派诸多纷杂,而且各个实力不俗,想要一下子将它们全都给吞并了,实属不易,若是动用暴力强行的将这些帮派给收拢了,一方面会惊动政府方面,到时候会给自己惹的一身麻烦,另外聚一堂的内耗也很严重。

        最初百凤门与中港市的其他帮派厮杀的时候,王勤虎以为他的机会来了,等中港市的这些帮派内耗的差不多了,他再以老大的身份出现,借着江湖上的‘仗义’二字调停,到时候谁还不给他个面子?给了面子,那以后自然就要认他这个大哥。

        只可惜王勤虎的算盘打的好,到头来没想到百凤门居然把中港市给统一了!就为了这事,王勤虎气的摔了一套珍品茶具。

        林昆没有仔细的去想过这其中的原因,对于余志坚的这次沈城之行全凭直觉,那王勤虎若是真有心一致对外,中港市近来闹出这么大的动静,他不可能一点消息也没得到。

        夜色朦胧,渐渐的像一摊墨水,醮染着这座城市,街灯亮起,繁华初上,白天的城市忙碌疲惫,到了夜里一片笙歌。

        林昆在凤凰高级会所里待了大半个下午,他现在需要静静,好好的休息一下,身体里的内伤表面上看似无大碍,却是伤的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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